【2026 海運費用百科】解密海運報價單:從 O/F 到 BAF/THC 附加費
【內容總結】 理解「海運運費」結構是企業控管跨境物流成本的核心。本文深度拆解「海運報價」中的三大組成:起運港費用、運費本體 (O/F) 與目的港費用,並逐一解析 BAF 燃油費、THC 碼頭費及 D/O 提貨費等關鍵附加費。台灣空運憑藉專業的 NVOCC(無船承運人) 資格,與全球主流船公司建立長期策略合作,能協助企業在劇烈波動的「海運費用」市場中,取得穩定的艙位資源與一站式整合物流規劃,優化整體供應鏈效率。
本文為海運報價結構之產業通識介紹,所有名詞定義依國際海運慣例與 FIATA(國際貨運承攬協會)標準用語,不含任何特定船公司或貨代之具體單價。海運運價受全球供需、燃油、運力與港口狀況等因素影響波動劇烈,實際報價請以您配合之貨代提供為準。
為什麼海運報價永遠「看不懂」?
中小企業第一次接觸海運報價單時,最常見的反應是:「為什麼一行 O/F(基本運費)後面,還跟了 8 個縮寫?每個縮寫後面又有金額,加一加比運費本身還高?」
其實海運的運價結構之所以比空運複雜,有兩個主要原因:
- 海運的運輸鏈更長:工廠→內陸卡車→起運港貨櫃場→裝船→跨洋航運→目的港卸船→目的港貨櫃場→內陸卡車→客戶倉庫,每個節點都可能收費
- 船公司有「營運成本變動傳遞機制」:燃油價格漲、港口擁擠費、碼頭工人薪資調漲、巴拿馬/蘇伊士運河通行費調整……這些變動成本,船公司幾乎都會「即時轉嫁」給貨主,不像空運可以用 All-in 報價為主(但在旺季或特殊航線仍可能有燃油等變動附加費)
看懂海運報價單,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: 把所有費用分成三大塊(起運港端 Local Charges、運費本體 Ocean Freight、目的港端 Destination Charges),千萬不要只看 O/F 那一行就覺得便宜。
台灣空運|您的海運戰略合作夥伴
在海運市場運力與附加費頻繁波動的當下,您需要的不只是報價,而是具備風險抵禦能力的物流策略。台灣空運不僅擁有 AEO 安全認證,更具備 NVOCC 專業資格,與 Evergreen、Maersk、ONE、OOCL 等國際航商長期合作,確保您的貨物在旺季仍能獲得可靠的艙位支持。
針對您的海運需求,我們提供全方位航線規劃 :涵蓋 FCL 整櫃、LCL 併櫃、OOG 特殊櫃及 DG 危險品運輸,針對傳統產業與化工等不同產業提供案例參考。
海運報價的「三大區塊」總覽
| 區塊 | 誰收的 | 大致內容 |
誰負責 (依常見交易條件) |
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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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運港端 Local Charges (出口地費用) |
起運港貨櫃場、報關行、卡車公司、貨代行政費 | 櫃場處理費 THC、文件費 DOC、報關費、卡車費、裝櫃費、封條費、港口安全費等。 |
FOB/FCA:出口方(您)負擔
CIF/CFR:出口方(您)負擔
EXW:買方負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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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費本體 (Ocean Freight,O/F) |
船公司(Carrier) | 基本運費,依 20 呎/40 呎/40 呎高櫃/45 呎等櫃型,或 LCL 每 CBM/每噸計算。 |
FOB:買方負擔
CIF/CFR:出口方負擔
EXW:買方負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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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港端 Destination Charges (進口地費用) |
目的港貨櫃場、進口海關、清關代理、卡車公司 | D/O 提貨單費、目的港 THC、報關費、關稅與 VAT、倉儲費(若超過免費堆存期)、拖車費、檢驗費等。 | FOB/CFR/CIF:買方負擔(除非採用 DDP 條件)。 |
*以上為常見實務分攤方式,資訊僅供參考之用。實際費用負擔仍以雙方合約與 Incoterms 2020 為準,尤其 FCA、EXW 常因交貨地點與當地報關法規而有差異。
起運港端常見附加費(Local Charges)
以下是您拿到台灣出口(基隆港 / 台中港 / 高雄港)海運報價單時,最常見的起運港端收費項目。
碼頭與貨櫃場相關
| 縮寫 | 全名 | 中文 | 內容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THC |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| 貨櫃碼頭處理費 | 貨櫃場收取的裝卸、堆存、進出閘口等基本作業費。台灣出口的 THC 通常以「每 20 呎/每 40 呎」為單位計算;LCL(併櫃)的 THC 通常已包含在 LCL 每 CBM 的費率中,不會單獨列出。 |
| ORC | Origin Receiving Charge | 起運地收貨費 | 部分航線,尤其是歐洲線、美國線的某些船公司,會加收額外碼頭處理費。如同時出現 THC 與 ORC,內容可能分別涵蓋不同項目,例如碼頭作業與櫃場管理等,建議向貨代確認兩者的實際費用範圍。 |
| EIR |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Fee |
設備交接單費/ 提還櫃手續費 |
貨櫃場與拖車公司交接空櫃/重櫃時的設備檢查與單證費。當客戶貨物為整櫃(FCL)時才會產生;LCL 併櫃則由貨代處理所有 EIR,通常不會向您單獨收取。 |
| Seal Fee | — | 封條費 | 每個貨櫃出港前都需要加上一個一次性封條,類似防拆封條並具有獨立編號。船公司或貨代會向您收取相關成本費,金額通常不高,但幾乎每櫃都會產生。 |
| VGM Fee | Verified Gross Mass Fee | 驗證總重費 | 依 SOLAS 公約強制規定,每個出口貨櫃都必須提供「經過驗證的總重量」,部分碼頭或櫃場會加收過磅與申報費。 |
【資料來源】VGM 相關規定依 SOLAS 公約(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)第 VI/2 條文修正案(全球海運安全強制規範),由 IMO(國際海事組織,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)公告實施。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VGM 計量方式、申報程序、責任歸屬與罰則,請以 IMO 最新規定及各裝卸碼頭 / 船公司之作業辦法為準。
報關、文件與行政相關
| 縮寫 | 全名 | 中文 | 內容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
DOC/ Doc Fee |
Documentation Fee | 文件費/提單費 | 貨代或船公司製作 B/L(海運提單 Bill of Lading)、核對艙單、出口申報等行政費用,幾乎每批貨都會產生。 |
| Customs Fee | Customs Declaration Fee | 出口報關費 | 代辦出口海關申報的費用。許多整合型貨代提供「海運+報關+卡車+必要倉儲處理」的 Bundle 整合收費,對客戶而言較為單純。 |
| Manifest Fee | — |
艙單申報費/ 目的國預先申報費 |
部分國家要求貨物在抵港前先進行電子預申報,例如歐美、加拿大等會收取相關系統費。這筆費用有時列在起運港、有時列在目的港;若您以 CIF/CFR 承擔運費,建議在詢價時確認是否已包含在 All-in 報價內。 |
| CFS Fee |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Fee |
併裝貨站處理費 (LCL 專用) |
僅 LCL 併櫃貨會產生:貨代將多個客戶的散貨集中至 CFS 倉,併成一個整櫃,費用包含入倉、理貨與裝櫃作業;通常以「每 CBM 或每 1,000 kg」為單位,兩者取大計收。 |
*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各國預先申報制度、申報內容、截止時限與罰則,請以各國海關主管機關最新公告之規定為準。
運輸與裝卸相關
| 費用名稱 | 中文 | 內容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Trucking/Drayage/拖車費 |
內陸拖車費/ 卡車運費 |
從您的工廠/倉庫到港口貨櫃場的運送費。FCL 整櫃:拖一台貨櫃到您的工廠,裝櫃完成後再拖回港口;LCL 併櫃:將散貨送到位於港口附近的 CFS 併裝倉。 |
| Stuffing/Stripping Fee | 裝櫃/拆櫃費 | 若需要貨代派人協助裝櫃,或在 CFS 倉進行拆櫃(進口 LCL 時),會加收此項費用;若您的工廠有人員自行裝櫃,通常不需支付這筆費用。 |
運費本體(Ocean Freight)相關的附加費
這部分是「船公司直接向貨代或 NVOCC 收取、再轉嫁到貨主身上」的變動成本項目,也是漲跌最劇烈、最容易看不懂的部分。
與「油價、運河、港口擁擠」有關的變動附加費
| 縮寫 | 全名 | 中文 | 內容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BAF/Bunker Surcharge |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| 燃油附加費 | 隨國際燃油價格浮動,是海運最大宗的變動成本,高峰時可達基本運費的 30–60%。部分船公司每月公告一次 BAF 金額,部分則每兩週更新。 |
| CAF/CUR |
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/ Currency Surcharge |
貨幣調整附加費 | 因船公司以美元收取 O/F,但支付港口費、船員薪資等成本時,可能使用歐元、日圓、新台幣等多種幣別,因此為規避匯率波動風險而加收。 |
| PSS | Peak Season Surcharge | 旺季附加費 | 每年 8–11 月、春節前 1–2 個月等出貨旺季,船公司通常會加收。若出貨時間具有彈性,避開旺季可節省一筆可觀支出。 |
| CGS/Canal Surcharge | — | 運河通行費附加費 | 行經巴拿馬運河(Panama Canal)或蘇伊士運河(Suez Canal)的航線,船公司可能將相關通行費轉嫁至運費中。 |
|
PCC/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|
— | 港口擁擠附加費 | 目的港或起運港發生嚴重塞港時加收,並隨實際情況浮動。這是較難預期的附加費,有時可能在生效前 1 週才公告。 |
| WRS | War Risk Surcharge | 戰爭風險附加費 | 航線行經高風險海域時加收,例如紅海、波斯灣及部分西非港口。保險公司提高船東的戰爭險費用後,船公司可能再將成本轉嫁。 |
| LSS | Low Sulphur Surcharge | 低硫燃料附加費 | 因應 IMO(國際海事組織)2020 年限硫規定,全球海域船用燃料硫含量上限為 0.5%,因此多數航線持續收取此項附加費。 |
*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限硫規範與相關附加費收取標準,請以 IMO 公告、各船公司最新費率表及規定為準。
與「貨物特性」有關的附加費
| 縮寫/名稱 | 中文 | 適用情況 |
|---|---|---|
|
OOG Surcharge (Out of Gauge) |
超尺寸貨附加費 | 貨物長、寬、高超出貨櫃內部尺寸,需要使用 Open Top(開頂櫃)、Flat Rack(平板櫃),或需要吊掛特殊設備裝卸時加收。大型機械設備、鋼構、遊艇等專案貨運常見。 |
| Heavy Lift Surcharge | 超重貨附加費 | 單件貨物超過一定重量時加收。各船公司的門檻不同,常見標準包括每件 2 公噸、5 公噸或 10 公噸。 |
| Reefer Surcharge | 冷藏櫃附加費 | 貨物需要使用 Reefer Container(冷凍/冷藏貨櫃)時,除基本 O/F 外,另加電費與維護費。常見品項包括生鮮食品、低溫藥品及部分化學品。 |
|
DG Surcharge (Dangerous Goods) |
危險品附加費 | 屬於 IMDG Code 規範的危險品,船公司會收取額外的審核、隔離、申報與風險成本。鋰電池、化學品、氣體及腐蝕性物質等皆屬常見品項。 |
| IMO Class Surcharge | 危險品分級附加費 | 危險品依第 1 類至第 9 類區分,不同類別的收費不同。風險越高,例如第 1 類爆炸品、第 7 類放射性物質,附加費通常越高,且許多航線不承接高風險類別。 |
目的港端(Destination Charges)常見費用
這部分雖然「通常是買方付」,但建議出口方一定要了解,因為很多客戶爭議都來自目的港費用過高,客戶最後不滿意的還是您這家供應商。
| 縮寫/名稱 | 全名 | 中文 | 內容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D/O Fee | Delivery Order Fee | 提貨單費/小提單費 | 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換取「可至櫃場提貨的 Delivery Order」之手續費,幾乎每批進口貨物都需要支付。金額通常不高,但屬固定費用。 |
| DTHC/DHC | Destination THC | 目的港碼頭處理費 | 對應起運港的 THC,為目的港貨櫃場收取的卸船、堆存與閘口作業費。需注意,CIF 通常只包含運至目的港的運費與保險,DTHC 多由買方支付,除非合約另有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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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port Customs Clearance Fee |
— | 進口清關費/報關費 | 目的國清關代理辦理進口申報所收取的費用。 |
| Duty & VAT/GST | — | 關稅與增值稅/營業稅 | 依目的國稅則(HS Code)與貨物申報價值課徵,並非貨代收取的服務費。若稅金高於預期,通常與 HS Code 歸類或申報價值有關,可請當地專業會計師或清關代理協助確認。 |
| Demurrage Fee | — |
滯櫃費 (櫃場內堆存超過免費天數) |
貨櫃抵港後,在碼頭堆存超過 Free Time 後按日計費。免費天數通常為整櫃 3–7 天、LCL 1–3 天;若清關較慢或卡車調度不及,費用可能快速累積。 |
| Detention Fee | — |
滯箱費 (空櫃歸還延遲) |
客戶提取貨櫃回去拆貨後,超過 Free Detention 時間才歸還空櫃,船公司將按日加收。免費天數通常為 5–14 天;若工廠偏遠或需要較長拆貨時間,可在出貨前請貨代向船公司申請延長。 |
| Storage Fee(CFS) | — |
LCL 倉儲費 (倉儲超時) |
LCL 併櫃進口時,目的港拆櫃倉(CFS)提供的免費堆存時間通常較短,常見為 1–3 天;超過後便開始計收倉儲費,通常以每 CBM、每日計算。 |
| Inspection/Exam Fee | — | 海關查驗費/檢驗費 | 若進口貨物被海關抽中查驗,例如 X 光、開箱或取樣化驗,相關費用由進口方負擔;若查驗結果不符規定,後續可能另有罰鍰、銷毀或退運費用。 |
*以上各項費用之計算方式與收費標準,依各船公司官方運送條款與目的港碼頭管理辦法辦理。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實際免費天數、每日費率、計費天數(例假日是否計入)與申請延長方式,請以各船公司、碼頭與起 / 卸港代理最新公告之作業辦法為準。
FCL 整櫃 vs LCL 併櫃,報價結構差在哪?
| 比較項目 |
FCL (整櫃,Full Container Load) |
LCL (併櫃,Less than Container Load)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貨量 | 一般建議貨量達 15 CBM 以上時評估使用 FCL,實際分界會依航線與貨櫃尺寸浮動。 | 約 1–15 CBM,適合貨量不足以裝滿一個整櫃的情況。 |
|
運費本體 計算方式 |
以「每個 20 呎/40 呎/40 呎 HQ」為單位計費,單一價格包含一整個貨櫃。 | 以「每 CBM 或每 1,000 kg,兩者取大」為計費單位,再乘以實際貨量。 |
| 常見附加費結構 | O/F+BAF/CAF/PSS+ORC/THC+DOC+EIR+Seal+VGM+Trucking+Customs | LCL 費率(已含基本 O/F+THC+CFS)+DOC+Customs+入棧費+Trucking 或送貨至 CFS 的運費 |
| 誰負責裝櫃? | 出口方在工廠/倉庫自行裝櫃;若委託他人協助裝櫃,需支付 Stuffing Fee。 | 由貨代在 CFS 併裝倉統一裝櫃,相關作業費通常已包含在 LCL 費率中。 |
| 時效穩定性 | 高:貨物獨立使用一個貨櫃,完成裝櫃後即可等待船期。 | 略低:需配合併櫃及集貨作業,出貨時間可能延後約 1–5 天。 |
| 損壞風險 | 較低:貨物獨立裝櫃,不會與其他客戶的笨重貨物混裝。 | 稍高:貨物會與多家貨主的貨件混裝,需加強包裝,例如做好稜角保護及棧板化,以降低損壞風險。 |
| 目的港提貨流程 | 客戶直接提取整櫃回去拆貨,拆櫃完成後再將空櫃歸還碼頭。 | 客戶先換取 D/O,再至 CFS 拆櫃倉提取自己的散貨。 |
*以上報價結構標準僅供參考之用,實際名目與是否收費依各貨代、船公司與航線不同。
什麼情況適合整合式服務?
許多企業第一次出海運時,為了節省些微的費用差異,會把「卡車→報關→海運→目的港清關→末端派送」分開由不同單位處理。實務上,這樣的做法最後反而容易付出更高的時間與協調成本:
- 某批貨卡車晚到,錯過截關日,被船公司收 Roll-over 改船費,需跨多個單位確認責任與處理進度
- 客戶那邊清關卡住,您要花費大量時間溝通、追蹤與協調
- 行政作業繁瑣,核對、付款、建檔等內部作業時間增加
若您的企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建議直接採用「整合式服務方案」:
- 每月都有貨物經海運出貨,行政處理已成為內部負擔
- 貨品具一定價值或時效敏感性,出狀況時需要單一窗口統籌各環節的協調
- 預算與時程希望更可控、不想每月處理一堆雜項費用單
- 希望簡化企業內部的窗口與行政作業
整合式服務的好處,在於同一個服務團隊可以從報關、必要的倉儲處理、卡車運輸(或其他必要接駁)到海運運輸,做整體的規劃與進度追蹤,由單一窗口統籌各項協調,降低跨單位的溝通成本。
海運比價三步驟
- 不要只比 O/F:必需考慮包含起運港端與目的港端費用的全流程總成本
- 把 Free Time、艙位保證、改船罰則這些「看不見的風險」一起列入比較:一家報價便宜 USD 50 但免櫃期短,另一家貴 USD 100 但提供較長免櫃期,若果清關需時較長,後者顯然風險更低
- 除了價格,也要看貨代的規模與穩定性:海運鏈很長,任何一個節點出問題(船期延誤、碼頭工潮、巴拿馬運河枯水、紅海繞道),小型貨代可能直接跟您說「這是不可抗力我沒辦法」,中大型且有 NVOCC 資格的業者如台灣空運才有能力提供替代航線、轉艙、或緊急改走空運等備案,真的發生損害時也有財務能力負擔補償






